市财政局在政协专题协商会议上的回应发言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学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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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年来,市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优化支出保重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省司法厅 省综治办 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指导意见》《四平市矛盾纠纷化解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文件均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避免政策重叠,市财政局暂未考虑制定相关政策。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虽然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但我们仍将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根据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人民调解经费,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二是从关心爱护人民调解员、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角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理确定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经费增长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调解人才;三是加大对调解组织办公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为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市辖两区财政的指导和督促,确保两区足额落实人民调解经费,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均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