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对市财政局的提问 市政协委员 史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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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办公场地租赁、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需要提供资金支持;为人民调解员合理发放薪酬待遇或补贴,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调解人才,提高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专业性,也需要提供资金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调研组了解到,市财政局克服困难,多措并举,为人民调解工作解决了一些资金问题。但是,目前我市部分基层调解组织仍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
我想进一步了解:市财政局是否会考虑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资金扶持,确保基层调解工作能够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