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四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赵辉 |
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四平市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举措》,我代表四平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承诺:
一、强化要素保障方面
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单位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单位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
坚持重大项目专班服务。主动靠前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落实“一项目一专班”,开展“一对一”消防安全指导,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主动向政府报告意见措施,守牢安全底线。
二、优化政务服务方面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说明变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
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时,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申请人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承诺、提交相关材料后,消防救援机构当场出具《受理凭证》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实行“容缺受理”,除告知承诺书、申报表、营业执照外,其他材料可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检查时提交,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建立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设置顶格处罚和高额罚款适用情形。
贯彻执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开展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
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推行柔性消防执法。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报支队法务中心前置审核;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坚持法理情相融的执法理念。
四、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方面
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支队年度巡察工作重点内容,采取“调研式”“蹲点式”政治监督模式,精准监督检查各级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情况,严肃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