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区食堂建设 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市政协召开推进社区食堂建设专题协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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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近年来社区食堂在全国各地落地开花、加速发展,服务对象从社区老年人到覆盖、惠及更多社区人群,有效提高了居民获得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针对我市社区食堂建设现状,市政协积极发挥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优势,围绕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走基层、学先进、议建言,于6月30日召开专题协商会议,搭建了议政协商、跟踪推进的平台,发挥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助力我市推进社区食堂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对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委员建言】
市政协委员 韩红
作为政府民生工程、助老服务的社区食堂,既要保持公益属性,也要面临市场化的考验,确保一定的盈利才能可持续性发展。这其中,与政府扶持不无相关。建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社区食堂可持续运转。
【部门回应】
市财政局
下一步,一是统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对本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评估,为下一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奠定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社区食堂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化运营之间找准平衡。二是强化监管,提升资金效益。落实《吉林省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强化日常运行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筹管理,提供资产支撑。与两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沟通,对闲置房屋需求申请迅速评估,将符合划拨条件的尽快划拨至区级进行统筹管理,保障社区食堂项目建设。
【委员建言】
市政协委员 徐峰
通过前期调研发现,规划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因为各种因素,个别已建社区食堂位置不是很优越。建议在社区食堂建设规划、选址布局上,按照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便民为目标,采取区域集中布点、设立中心食堂等办法,打造15分钟生活圈。
【部门回应】
市自然资源局
针对委员建议,我们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指导思想,执行国家、省、市文件,加强并落实社区食堂规划配建工作。一是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编制社区食堂建设专项规划或地方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在编制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保障社区食堂等便民服务设施空间,纳入社区食堂的布局要求和配建标准;三是对需要社区食堂的新建小区,在规划条件阶段明确位置、规模等要求,并在审查新建小区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把关,做到应配尽配,配建位置做到便民利民。
【委员建言】
市政协委员 张琨
办社区食堂是为了给百姓提供便利、健康的餐食服务。这对食品原料采购、操作流程和布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相关要求等有更高的要求。建议将社区食堂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范围,相关部门联合对食品安全、餐品质量、消防安全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安全的就餐环境。
【部门回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后工作中,一是严格经营主体登记及准入条件审核,确保新建社区食堂的选址、流程布局和功能分区等符合要求。二是指导并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社区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三是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每年度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对社区食堂及老年助餐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