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惠民生 权益保障护“夕阳”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白若楠 通讯员 何佳洁)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连日来,市司法局持续推进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积极解决困难、残障、失独、空巢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实现老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方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用显著标识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一免五优先”制度,“一免”即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老年人,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五优先”即对老年人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老龄委对接,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其他类型法律援助工作站118个,构建了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可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调解、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截至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2件,其中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