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

第二编
四平党组织在抗日战争时期
(1931年9月—1945年8月)

《四平日报》(2022年2月10日) 06版

党史

1940年设有专卖署,专卖统制物品为烟、石油、火柴、白面,等等。后又设有生活必需品会社,统制棉布棉纱及其他日用品。由这两处发到配给店,人民持通帐领取,受到严重的剥削。

由于“出荷”粮征购量很大,伪四平省人民的口粮,根据武部六藏为首的物资动员委员会的指示,对于伪四平市人民和各县县城人民,采取配给的方法,而且只配给城镇居民。配给数量是很低的。1943年,每月每人配给11公斤粗粮或橡子面。1944年以后,减少到每月每人配给9公斤。每隔三四个月配给一次豆油,每次每人的配给量都在1斤以内。每年配给两次粗盐,此外什么东西也不配给,就连灯油、煤都不配给,过年过节向来没有配给过肉和面。人民配给的食粮不够吃,每天拿土豆子当饭吃,或者迫不得已花大价钱,比配给高出10倍或20倍以上的价格买私粮吃,被日伪警察特务发现,即是“经济犯”。被处罚关押在拘留所或监狱里的“经济犯”,每月平均各市县都有200余人。一般人民在当时都是营养不良,夜间无钱点灯,冬天无钱取暖,穿的都是破烂不堪的麻袋更生布。

据1942年1月至日本投降,一直在四平市警察局司法股管收买的李成林谈伪满“经济犯”的情况说:伪满时期,为了达到经济统治的目的,1941年颁布了“七二五”限价令,对人民所用之生活必需品开始定量配给。当时伪四平市公署设立了商工科,警察厅增设了经济股,专门维护经济统制法令,检举、逮捕经济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经济统制日益加强,对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配给越来越少。因此,所谓经济犯罪也不断增加。当时我见到四平市警察局经济股,每天都忙着审讯、处理经济犯,经济股的人员也从五六人增加到10余人,同时还有10多个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另外,四平市伪警察局的一个机动组织也被调动抓“经济犯”。这个机动组织每年秋收以后,就在四平市郊区的重要路口设岗哨,检举各种经济犯罪案件。所检举的案件中,大部分是私带粮谷和肉类等,这些人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对粮谷方面的“经济犯”处罚最重。

1944年春天,武部六藏和古海忠之认为,1943年粮谷收成很好,各省粮谷出荷的任务都顺利完成了,遂唆使伪吉林省次长饭泽重一倡议征收“报恩出荷”。5月初,召开了各省长、部分厅长、县长会议。武部六藏在会上指示,各省在1943年“出荷”量之外,还要增加一部分“报恩出荷粮”。四平规定要交10万吨“报恩出荷粮”,但是,只完成了5万吨。

强制性的粮谷“出荷”,给广大农民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

首先,在价格上使农民受到很大损失。伪政府规定“出荷”粮的价格,要比市价低10倍至20倍。1944年“出荷粮谷”的收买价格,高梁每百公斤7.8元,大豆每百公斤12元,比私价低20多倍,使农民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其次,农民普遍地遭受督励班的打骂等各种形式的惩罚。如昌图县副县长佐藤,对于“出荷”稍慢的农民,令其摘了帽子,脱掉鞋,光着脚在雪地受冻,一直到农民答应马上交粮为止。

最后,农民辛苦耕耘生产的粮食几乎被掠走一大半。“出荷粮谷”的计算标准,1944年南满每垧地2石到2.2石,北满每垧地2.5石到3石。四平省在好年景时,“出荷”之后农民手里没有多少余粮,遇到收成不好时,“出荷”后农民手里一粒粮食也没有。农民生产的粮食几乎一大半被强征“出荷”,余下的还要留作明年的种子、交租等,一年的劳动成果所剩无几,只能吃糠咽菜,食不果腹,饿死人的事情经常发生,甚至许多人因绝望而自杀,更多的人则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

梨树县潘家窝堡杨家一对夫妻只有一条破棉裤。烧火时,女人穿上,男人围破被坐在炕上,其余时间男人穿上,女人则围被坐在炕上[ 高云梯、梁武:《伪满时期的兴农合作社》,《四平文史资料》第一辑,第20页。]。

据1941年8月在梨树县蔡家村当村长的周明久回忆说:第三年“出荷”,姚家屯张福生家,他本来是地主成份,有能力出荷,不是困难户。这时粮米比钱财还贵重,每个人都怕挨饿,他将高梁50石,埋藏在大粪里,以吃食之物和垃圾粪肥搅和在一块,大概别人若知道是无法下咽的,然而时势逼人,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令人出此下策的是谁呢?当然是日本人,是伪满洲国的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