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


铁东法官巧用“电波”挽回夫妻情

《四平日报》(2021年8月17日) 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杜利娜)铁东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铁东法院法官采用电话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近日,刘某因不满张某不外出工作,天天喝酒,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在20日开庭前,被告张某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未到庭。办案法官当场询问原告刘某,是否存在离婚的法定情形,被告是否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况,在原告刘某表示不存在离婚的法定情形之后,法官又询问了原告刘某想要离婚的理由,原告刘某表示被告自从车祸之后一直在家,天天在家喝酒,不出去工作,所以原告刘某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在听取了原告刘某的离婚原因后,法官表示可以对被告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由于一直无法与被告张某电话取得联系,法官于是通过原告刘某获得了被告张某母亲电话,通过电话沟通,被告张某母亲表示不清楚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存在矛盾的情况,并表示不愿意看到二人走到离婚的地步。同时被告母亲表态称会教育张某,让张某出去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杜绝每日在家饮酒的情况。后被告张某主动与办案法官进行联系,表示不愿意离婚,并会改正自己的缺点。

原告刘某在场并知悉上述通话内容,对离婚的诉求不像谈话开始时那么强烈。接着,法官询问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是否有孩子,孩子多大,并表示完满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意义重大。法官对原告刘某说,家家都有琐事,有争吵,有时候生活也是一地鸡毛,但是在婚姻中应该做到互谅互让,互相沟通,将矛盾和争吵化解开,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

法官做调解工作,不仅从专业法律角度为其解答,还从温情角度与其沟通,做了一次传输带还搭建起了双方沟通的桥梁。原告刘某听到法官的劝导后,表示不想离婚了,并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法官办案需要达到案结事了,家事的婚姻案件具有特殊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案件类型,对于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应该多进行调解工作,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教导,避免出现冲动离婚的情况,不让世界多一个破碎的家庭。一场离婚风波终于平息,既得益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也要依靠精准有效的调解方法,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铁东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不负社会期待、不负群众信任,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