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


第三编 四平党组织在东北解放战争时期
(一九四五年九月—一九四九年九月)

《四平日报》(2025年8月29日) 06版

党史

早在四平收复之前的1948年2月下旬,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二地委派张学文、陈凤池在梨树县榆树台镇筹建四平市党、政领导机构,先后在榆树台、梨树镇进行学习整训,做接收四平的准备工作。1948年3月9日,在榆树台组建了辽北省四平市政府,张学文为中共四平市委书记兼市长,陈凤池为副市长。同日,东北局成立四平城市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纵队政委万毅,副主任委员为张学文。3月13日晚,张学文率市委、市政府干部进驻四平,在四平城市工作委员会和辽吉二地委的领导下对四平实行军管。

城市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部队撤离四平之前协同地方共同维护四平社会秩序,负责领导四平城市工作。入城后首先以万毅、张学文的名义发布了《入城九大规约》和《关于四平城市工作的决定》《入城九大规约》的内容是:不准打枪试弹;不准破坏公共场所公益机关;不准破坏仓库私拿各种资材;不准乱进民房私自检查;不用蒋币不准强买;保护一切工商业;救济帮助灾难群众;遵守政府、卫戍司令部的规定;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四平城市工作委员会《关于四平城市工作的决定》也做出了多项政策规定:

1.统一政策,保护一切工商业(包括商店、工厂及材料仓库)。凡属国民党公营及私营的工商业,一律看管保护,地主的油房、烧锅等亦不得破坏没收,转交市政府接收经营,市内之其他一切工商业,均须认真保护,制止群众抢掠等。对各种人员的处理也做了详细规定,如对蒋军各县流亡政府人员,一律加以逮捕,同战俘看待;四平市国民党政府系统,保长以上人员,机关的股长以上人员,均予以逮捕;警察、宪兵、特务、反动武装、三青团头子一律逮捕。以上人员均交市政府处理。对上述被逮捕人员,除枪支、弹药和文件外,其家庭财产不得没收。军队不得在城内打土豪。对外国侨民教堂教士,应予保护并报告上级处理。

2.物资处理原则:除战斗中直接缴获外,凡各战斗区域内之仓库物品(包括军火、粮食、被服、布匹、电料、医药、供应品、生产资料……)一律归城委会统一分别处理。大量布匹棉花交总后勤或交市府听东北局指示。粮食一部或大部除救济贫民外,其余归军用。生产资料应归政府接收发展生产。为免仓库物资为敌机及炮火炸毁,物资处理城委会不等待战斗结束后统一进行,发现仓库后即行研究处理。

3.卫戍工作:指定专一部队负责卫戍工作,并由该部自行组织卫戍司令部机关,卫戍司令高鹏,政委万毅。作战区域,即为各部战时维持秩序纪律区域,在战斗结束前,应以师为单位组织纠察队,纠察纪律检查政策。并组织一部人员负责看管登记仓库等。战斗结束后,即将戒严事项、仓库看管等工作,听命令完全交由指定之卫戍部队负责,部队听命令撤出城外。

4.力量组织:城工委员会以市政府为核心进行工作,卫戍司令部负责全市戒严、秩序维持、纪律纠察、仓库看管、防空及镇压坏分子等工作。物资保管部负责调整接收、保管登记、分配市内物资等工作。民运工作部负责绘制标语、宣传政策、清除街道、掩埋尸体、清查户口、救济灾民等工作。除卫戍司令部临时指定专一部队负责组织外,决定四平市副市长陈凤池、三纵保卫部长李世奎为物资管理部正副部长;市府民运部长谭伯、七纵民运部长郑北辰为民运工作部正副部长;一纵保卫部副部长石琨负责卫戍司令部公安纠察工作。

在四平市委的领导下,遵照入城规约和城市工作的决定,四平市委、市政府开始了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工作。

接管城市最重要最迫切的工作就是尽一切努力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工商业,安定人民生活。在三年解放战争期间,四平城区历经四次战役、战斗,国共两党军队四战四平,累计城区作战48天。四平市被战争毁坏房屋1.2万余栋,损失粮食10万余吨,公营和私营工商业损失129亿余元。刚解放的四平到处是断壁残垣,尸体遍地,工厂停工,商店停业。四平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8万余人民,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干部、市民全力以赴清理战争遗迹,掩埋尸体、整顿市容;救济灾难民,安置无家可归的群众;组织群众治伤、安排群众生活。截止到1948年6月末统计,发放救济款9865万元,救济贫民5365户,掩埋尸体l927具,清扫运出垃圾数千吨。电业部门修复供电线路31.8万米,变压器98台;城建部门修复自来水管道141米;抢修铁路50余天,恢复了四平至辽源的铁路运输,运进煤炭12185吨,解决了燃料奇缺的问题;还向工商业户发放贷款1亿元,免税半年,3个月后,全市共有1654家工厂、商店、作坊(包括610户行商)恢复生产和营业。全市组织起24个合作社,集资额1.4亿元。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整个四平市市容市貌大为改观,人民生活日渐安定,社会秩序也大为好转。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介绍人民解放战争的大好形势,涂掉反动标语数千条,换成鼓舞人心的标语。与此同时坚决保护一切公共建筑及公共设施,市政府出台政策,对曾经破坏城市设施者,既往不咎;对于四平市政府已明令公布后,仍然破坏城市设施的破坏分子,坚决进行镇压,并开展纪律检查和理赔工作。1948年7月6日,四平市政府协助四平驻军开展纪律检查和赔偿活动。共查出部队借用老百姓物品丢失损坏的约l000件,价值210余万元,均照价赔偿给原主,受到群众欢迎。

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四平市委对暗藏的国民党残余分子予以坚决打击。四平市公安局在辽北省公安处、辽北二专署公安分处的帮助下,迅速缴获了国民党四平市党部、三青团四平支团部及国民党市政府、法院、警察局的人员名册和重要档案。东北局公安处根据缴获的兴安站档案,指挥各地统一行动,分别破获了潜伏在东北各地的兴安站其他特务小组。这些行动摧毁了四平市的国民党残余势力,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社会秩序稳定之后,四平市委开始进行基层政权建设。1948年四平解放初期,由于形势所迫和战勤、救济、卫生等项工作的需要,人民政府对保甲长仅做以调整。保甲制度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基层政治制度,按《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为加强反动统治,强化其统治的基层基础,国民党政权和警察机构给予保甲长极大权力,使保甲长成为鱼肉人民、压榨百姓、派夫派款的国民党统治工具。全市的82个保、825个甲绝大多数的保甲长没有改变原有立场。他们利用5、6月间长春之敌妄图突围的动荡形势,乘机由隐蔽活动发展到半公开活动,进行破坏、捣乱等一系列的反革命活动,歪曲、破坏党的政策,制造谣言、贪污钱款、敲诈勒索,加重了治安秩序的混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