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刑事判决书 |
本报讯(记者 李雪 通讯员 张娜)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6月26日,被告人秦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梨树县泉眼岭乡东洼子村处超车时与对向由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事故责任。经鉴定,秦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8mg/100ml。秦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该案于开庭当日即发出“表格式”刑事判决书,判决“一目了然”,让公平正义跃然纸上,清晰可见。
此次首次使用“表格式”刑事判决书是梨树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和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举措。“表格式”刑事判决书的结构和布局一改以往裁判文书较为冗长的特点,将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起诉书文号、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裁判文书关键要素,以表格形式罗列呈现,内容上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形式上工整规范、清晰直观,既方便了被告人的阅读理解,又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效率。该案从法院受理到开庭宣判仅用时两天,跑出了刑事速裁“加速度”。
梨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司法理念,优化审判流程,为案件增量“减负”,为审判质效“加码”。该院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质增效”,积极探索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的适用情形,打通“简案快审”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