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模式“破茧蝶变” 效能提升“换挡提速” ——市自然资源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纪实 |
通讯员 孙廷占
自执法体制改革启动后,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回归机关,构建以“执法科为主、调查监测中心为辅、法规科合法性审查、相关部门配合”的全新执法模式,这一创新举措成效显著,既承接了改革后自然资源执法职能、保持了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足、职责不清、职能不畅、督导不力等难题,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整合内部资源 破解人员不足困境
在以往的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中,由于人员分散、力量薄弱,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常常显得捉襟见肘,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将分散在各个岗位的执法人员集中起来,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执法队伍,充分发挥调查监测中心年轻骨干专业技术强的优势,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力量。同时,铁东、铁西两分局和其他科室根据执法工作的需要,及时调配人员给予协助,这种多方面的人员优化配置,使得执法工作得以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大大提高了执法的覆盖面和及时性。
明确工作职能 消除职责不清弊端
职责不清一直是影响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为及时消除职责不清弊端,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执法科、法规科、调查监测中心职能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新模式下的工作模式,执法科作为执法工作的核心主体,明确了其在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主要职责;调查监测中心协助执法科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铁东、铁西两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巡查、发现、制止、移交,起到源头治理效能;规划科、耕保科、调查监测科等科室根据自身职能,承担起地类认定、规划确认等协查工作,为查办案件提供技术、政策支持;法规科负责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要依法适格、有据可循。通过清晰的职责划分,避免了以往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协同性和规范性。
优化作战分工 疏通职能不畅堵点
在过去的执法工作中,由于职能交叉、流程繁琐,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低下。为解决这一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分成三个组,即铁东大队、铁西大队和督察办公室,三个组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还可以机动作战。对执法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执法科在接到执法任务后,能够迅速启动执法程序;铁东、铁西两分局和其他科室按照既定的协作机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法规科提前介入,对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指导,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及相关协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协作意识,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定期督导检查 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为确保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的有效落实,强化对各县(市)区执法工作的督导,市自然资源局定期对各县(市)区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督导内容涵盖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案件查处的及时性等多个方面。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县(市)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考核机制,将督导结果与县(市)区的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各县(市)区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此外,组织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各县(市)区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共同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通过系列举措,我市在卫片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卫片违法占用耕地整改率位居全省第一名;推动自然资源督查问题整改在9个市州中剩余问题个数最少;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全面启动,日常执法震慑作用得到体现。
实践证明,以“执法科为主、调查监测中心为辅、法规科审核、其他科室配合”的执法新模式,是适应当前行政执法改革的有效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这一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