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即将开课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莉)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于3月1日开课。全市5家继续教育基地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为我市发展建设培养更多对口、适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更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从今年起,启动继续教育学习补学机制。补学仅限于前1年度的学习,即2025年只能补2024年的学习,以后年度以此类推。2024年继续教育补学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从2026年开始,每年补学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
为提供更深入、更专业、更系统的学习内容,国家和我省依托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相关专业的高级研修班。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的高级研修班进行学习,研修班学习成果可兑换相应的学时,年度累计学时不超过40学时,并发放电子证书。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平台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年度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习完成或考核合格(部分公需科目学习完成需进行答题后获得学时)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学时自动导入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计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吉林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放时间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学时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生成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按照行业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继续教育学习已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的主要渠道,未来继续教育学习将成为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即连续5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方有参评资格)。职称评聘时,要上传完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在职称申报系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栏中上传继续教育学习佐证材料,经评委会审核合格后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