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


子女拖欠赡养费 执行干警解民忧

《四平日报》(2025年2月19日) 06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雪 通讯员 魏熙光)近日,王某某与周某芝、周某侠、周某军赡养费纠纷一案,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执结,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又向胜诉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某某是周某芝、周某侠、周某军的母亲,没有退休金,属于低保人员,在双辽市某个体福利院居住,每月生活费800元。2021年因病住院治疗,花光全部积蓄,无力支付福利院的生活费和医药费。三子女都表示不支付赡养费的情况下,王某某于2022年2月诉讼至双辽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700元。经审理法院作出周某芝、周某侠、周某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月给付王某某赡养费600元整的判决。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周某芝、周某侠、周某军自2024年开始都没有给付赡养费,无奈之下,王某某于2024年7月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周某芝、周某侠传唤到法院,对拖欠赡养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周某芝、周某侠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和自责,随即交付了赡养费。执行干警又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周某军,在电话里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释法,他也认识到自己没能亲自侍奉母亲还拖欠赡养费,行为实在不妥,表示把拖欠的赡养费尽快打给母亲。

几日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周某军已将赡养费亲手交到王某某手中,该案就此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