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


明理释法 赡养案件成功调解

《四平日报》(2023年7月19日) 06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雪 通讯员 刘晴)“都十个月不给养老费了,也不来看看老人,你们怎么想的啊?”双辽市某养老院负责人气愤地说。

日前,张某某夫妻二人及其侄子将父亲送至双辽市某养老院养老,并与养老院签订了养老协议,但10个月未交纳父亲张某的养老费一万五千元。经养老院催要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某夫妻二人及其侄子共同给付养老费。

承办法官对三人从“情”与“法”两个方面入手,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到调解工作中,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告诫他们须依法承担起应尽的赡养义务,也提醒老人遇到子女拒绝赡养的情况,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张某某夫妻二人及其侄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为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内疚。

经双辽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某某夫妻二人及其侄子一次性给付原告双辽市某养老院养老费一万五千元。本调解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官表示,如何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增进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给予老年人更优质的照顾,是法院审理赡养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定义务不容抗拒。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作出了具体规定。赡养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