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


我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四平日报》(2023年6月14日) 04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淼)近日,记者从四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下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旨在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排查整治行动要求,要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六项工作,一是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三是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四是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五是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六是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巡查检查。

要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制定和宣传排查整治方案,二是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三是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四是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五是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要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六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二是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三是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四是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五是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六是强化政府统筹协调推动。

整治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

聚焦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敏感特殊场所,“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多功能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因地制宜开展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群租房、“九小场所”等的排查整治。重点聚焦致灾因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初期火灾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二)非煤矿山(含尾矿库)

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地下矿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等32项重大事故隐患;露天矿山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等13项重大事故隐患;尾矿库库区或者尾矿坝上存在未按设计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活动等19项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步开展。

(三)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以及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等20项重大事故隐患。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整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核定人数,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涉及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

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突出重要时段集中整治,紧盯农村季节性交通违法,持续开展“保春耕、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查农村“两违”、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重点车辆集中整治,聚焦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集中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异地营运,未办理包车牌,常压罐车和电子运单异常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全市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隐患突出的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治工作。

(五)建筑施工(含隧道工程)

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排查整治。对照“隧道十条”,做好城市隧道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和“隧道十条”,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整治。公路、铁路等领域建设施工,以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和“隧道十条”为重点,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汛期基础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设备突出事故隐患,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其它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

(六)燃气

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占压,或者燃气管道敷设于地下密闭空间或敷设于供排水、热力、电缆等管(沟)和地下人行通道等构筑物内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等重大安全隐患;燃气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燃气未加臭或加臭不符合规定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加气站以及储气设施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餐饮等商业用户燃具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未按要求安装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第三方违规施工、野蛮施工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七)工贸

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工贸企业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3项管理类重大事故隐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共47项重大事故隐患;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共14项重大事故隐患。

(八)电气焊作业

针对当前电气焊作业事故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问题,在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下力气开展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深挖内在规律和原因,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深入开展“八抓”,即抓监管体系、抓信息化建设、抓作业人员、抓设备设施、抓培训教育、抓制售环节、抓宣传引导、抓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遏制电气焊作业事故高发态势;着重督导巩固、建章立制,达到长效治理目标,全链条梳理、全方位管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