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公积金支持个人购房 助力房地产发展系列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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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温馨的家是每一个人都向往的。市住房公积金出台系列新政,助您圆安居梦!
新政一:全面开展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您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您的购房资金需求时,可同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作为补充资金,满足您的购房资金需求。
新政二:开展“二手房”交易贷款业务
当您购买“二手房”时,只需按要求交足首付款后,不足的购房资金可以用按揭的形式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三:扩大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
在其他条件符合时,可申请贷款额度由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
新政四:积极推出“商转公”贷款业务
对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四平市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新政五:提高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符合四平市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其他贷款条件下,可享受最高申请贷款额度80万元的优惠政策。
新政六: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生育、抚养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申请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申请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咨询电话:0434-12345 0434-5082002
业务办理地址;四平市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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