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1月17日,在日本帝国主义继续扩大侵略,占领山海关,向华北进犯的形势下,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表宣言,提出在立即停止进攻苏区、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武装民众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协定。(党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