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


发挥职能作用 化解矛盾纠纷
双辽法院双山法庭积极推进“无讼村屯”创建

《四平日报》(2022年11月16日) 06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爽 通讯员 袁微)近日,双辽法院双山法庭的法官如约走进柳条乡吉兴村,针对百姓可能遇到的农用车驾驶、土地边界纠纷以及关心关注的法律难题,第一时间送上法律提醒和帮助。

“我老婶儿不让我种地,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小娟看到法官的到来,立刻迎上前。“2009年,我父亲与叔叔和奶奶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两人按年轮流赡养我奶奶,赡养期间我奶奶应分的承包土地归赡养人耕种,我父亲和叔叔也一直履行此协议。”小娟叹了一口气,“2022年我奶奶的承包地理应由父亲耕种,但父亲与奶奶已去世,且这块承包地一直与我和父亲在同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连土地直补折也在同一户名内。”婶婶一听这话,立刻说道:“我不让小娟耕种土地是因为,之前我曾要求小娟把前几年他叔叔耕种土地时的土地直补款给我们,但小娟以赡养协议上没有约定为由拒绝给付。”

二人各说各的理,法官与村干部首先安抚好双方情绪,“土地直补款是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是国家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院工作人员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政策、分析矛盾、权衡利弊,从人情世故、法律法规等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加上村干部不懈努力,终于化解纠纷,婶婶同意不再阻止小娟耕种这块承包土地,也不再要求小娟给付土地直补款。

纠纷解决了,双方的心里也敞亮了。走出百姓说事点,法官看到很多群众都聚在一起,遂当场决定为村民们普及农用车驾驶相关法律知识。“第一要有证驾驶,无证驾驶是违法的,更不能超载,很多事故都是由于超载导致不能及时避开风险造成的;由于咱老百姓很多时候都是在夜晚运输粮食,运输车辆一定要有反光标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没有反光标识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会给自己的安全造成隐患。”

“法官讲得清楚明白,我一下子就听懂了。”一名群众在法官答疑后竖起了大拇指。其他村民也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关于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邻里关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问题,法官通过接地气的语言,为在场群众送上了一道“法律大餐”。

近一段时期以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无诉村屯”创建与诉源治理、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法官说事点、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和法官的能动性,通过上门宣传、情感说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