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全力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崔圣驰)近年来,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强市”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近日,市水利局印发《四平市“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我市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为严格管理生态流量,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度,市水利局建立东辽河流域生态流量保障体系,推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累计为东辽河生态补水4.7亿立方米,有效提升了东辽河河流自净能力,二龙山水库和王奔两个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控制断面连续三年全面达标。
河湖保护得到显著加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总河长,建立了“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目前已落实市、县、乡、村级河湖长920名,河道警长123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9万余次。持续开展“清四乱”“清河”行动,共清理“四乱”问题325个,清理各种河道垃圾68.97万立方米。清理取缔非法采砂场98个,处理非法采砂案件236起。编制完成《四平绿水长廊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谋划建设绿水长廊1870公里。我市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在省级河湖长制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累计查封关闭地下取水井141眼,年压缩采水量1200万立方米,地下水位显著上升,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并有余量。降落漏斗区由2013年的97平方公里缩减至2022年的6平方公里,缩减比例高达94%。在10月22日召开的吉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审核会上,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认为,四平市浅层地下水小型超采区经过多年治理已实现了采补平衡,并有较大剩余,地下水位大幅提升,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也基本消失,四平市浅层地下水小型超采区已不存在,不再划为超采区。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围绕“生态强省”战略目标,强化源头治理,打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三年来,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547.95平方公里,完成计划面积110.25%,减少土壤流失量84.63万吨。治理侵蚀沟105条,55.83平方公里。2019年至2021年,在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四平市政府成为全省唯一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市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