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


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四平日报》(2022年10月10日) 02版

《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由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