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通公安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件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莉)“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伊通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开展线索摸排核查,持续推进案件侦办工作。近日,再破两起非法狩猎案件。
大队在侦办张某权非法狩猎案中发现,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小桥子村孙某军、营城子镇杂木村张某涛涉嫌非法猎捕花鼠。大队组织警力赶到营城子镇,在小桥子村孙某军家中将其抓获。随后,赶到杂木村张某涛家中,发现张某涛不在家,经过对其妻子的劝说,其妻子同意等张某涛回来劝其投案自首。
民警将孙某军带到公安局办案区讯问,讯问过程中,张某涛来到大队投案自首。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孙某军、张某涛对非法猎捕花鼠的行为供认不讳。
初步调查得知,孙某军、张某涛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猎工具捕鼠笼子猎捕野生花鼠,出售给靠山镇李某某获利1900余元。经吉林森证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的花鼠为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
目前,孙某军、张某涛分别被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以非法狩猎案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