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获违规“百吨王” 卸货处罚没商量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出口超限运输检测站记事 |
全媒体记者 高鸿
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出口超限运输检测站在南一经街吉辽两省交界处北侧交通运输检查中发现,一辆满载碎石的大货车严重超载超限,该货车应载重49吨,为了多赚钱故意超载超限,经称重车货总载重达105.55吨,是名副其实的典型“百吨王”大货车。通过路警联动,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卸货运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其罚款2000元、扣6分的行政处罚。不仅让该运输者有个“记性”,更警示广大货运业主和驾驶人员要遵守法律,合规装载,珍爱生命,安全运营。
8月29日9时10分,天正下着小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出口超限运输检测站两名稽查执法人员,在南一经街吉辽交界处北侧叶赫山门出口处附近检查中发现,一辆挂六轴的黄色半挂货车运载碎石,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做出检查手语当场拦截,初步认定该车辆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于是引导该车辆进入南出口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经路政执法人员用检测仪器检测,该车辆车货总重为105.55吨,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六轴半挂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吨的认定标准,总重超限56.55吨,超限超载比例为115.4%。执法人员对检测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出具了该车辆的《超限车辆检测单》。
经询问,该车辆当事人胡某某,男,51岁,家住铁西区,现为四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孤家子分公司货物运输驾驶员,有《道路运输证》,但未能出示此次碎石的运单或货单,当事人清楚该车辆允许运载货物数量为49吨,问起“为啥拉这么多”时,其回答“拉少了不赚钱”,对超载一事表示无异议。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相关规定,该货车为6轴中置轴挂车车型,总质量限值为49吨,认定四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孤家子分公司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责令当事人自行卸载超限货物。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直至解除其违法状态。
30日下午,车辆当事人胡某某找来一辆6轴货车来到南出口站,分别以车货总重48.05吨、48.05吨、38.50吨,分三车次不超限,将卸载的碎石以运载标准以下吨位转运驶离,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自行卸载并转运超限部分货物。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超载超限机动车辆18台,其中百吨以上车辆4台,累计卸载货物750.76吨,处罚2000元、扣6分车辆12台。
交通执法人员提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车辆操控性能降低,遇到紧急情况,车辆不能及时制动,容易发生侧翻,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路警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路警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按照“一超四罚”相关规定,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坚决堵塞大货车超载运输的生存空间及侥幸心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实现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百吨王”车辆大幅减少的目标,有效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