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上接一版)坚持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委室专门抓,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强化跟踪问效,助力实施。坚持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监督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动,统筹安排、互相促进,把立法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的过程。采取召开法规实施工作推进会和落实会、在人大、政府网站和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印发法规单行本及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出台法规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对《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等多部法规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开展了立法后评估。通过法规宣传、执法检查、立法评估等多措并举,有效打通法规执行“最后一公里”,促进了法规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