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主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主思想
燕永吉

《四平日报》(2022年8月16日) 07版

争取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取民主。”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如果不在民主斗争中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他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胜利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他就不能保持取得的胜利。

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在1843年3月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运用人民主权的思想批判了封建专制和君主立宪制度,针对黑格尔竭力美化普鲁士君主立宪制度,把君主规定为“人格化的主权”的观点,马克思批判地指出,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是两个完全对立的主权概念,不是君主的主权,就是人民的主权。他说:“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并说:“民主制独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国家制度”。后来,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在对“哥达纲领”进行批判的时候,都更为明确地表述了,关于民主应是人民当权的观点。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民主这个词在德语里是“人民当权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对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做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总之,在马克思看来, 真正的民主应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以及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情。概括地说,民主应是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一起构成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是具体地、历史地存在的,因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阶段的“一般民主”,“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与此同时,因为历史上具体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总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所以,民主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是发展变化的。“民主”是个历史范畴,必然随着“人民”概念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绝对民主”。列宁指出:“从专制制度到资产阶级民主;从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从无产阶级民主到没有任何民主,这就是民主发展的辩证法(过程)。”

民主要靠法治来保证。马克思认为:“只有使法律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也就是说,他应该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恩格斯指出:“从某一阶级的共同利益中产生的要求,只有通过下述办法才能实现,即由这一阶级夺取政权,并用法律的形式赋予这些要求以普遍的效力。因此每个正在进行斗争的阶级都必须在纲领中用法权要求的形式来表述自己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作者单位系中共四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