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对危害食品药品行为一直处于高压打击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吴某义通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盈利几千元,逾越法律红线,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被判处10倍罚金。在此告诫广大商家,要合法经营,不可利欲熏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市民也要擦亮眼睛,坚决拒绝购买一切非法药品,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双辽法院将坚决守好民生底线,始终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