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监督 提升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
本报讯(通讯员 韩佳桐)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高位运作,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全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5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监督范围,将“一委两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次纳入备案审查范围。6月29日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会议,提出了“应报必报、应审尽审、应改尽改、应查尽查”的工作要求。7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召开会议、咨询、查阅文件等方式,检查了受检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
检查发现,受检单位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但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认识不清、对文件报备要求了解不够、文件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等不足。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联系,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按要求报备规范性文件,加大审查力度,按流程对已报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实现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四平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