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


首届“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 评选发布活动正式开始啦!

《四平日报》(2022年6月10日) 02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动员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实践,充分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委联合开展首届“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活动。

参选范围

凡是践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事迹突出、群众赞誉、公认度高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均可通过各级统战、宣传、民宗部门进行推荐,参加评选。

评选标准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活动,努力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

(四)长期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在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行动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或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各民族群众幸福指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六)返乡创业人员带领各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共同致富、促进经济发展的典型代表。

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

6月10日—7月15日

1.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和市民委联合向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各有关团体下发《关于开展首届“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工作的通知》。

2.通过市委统战部、宣传部网络平台,市民委网站、公众号等发布活动通知,启动推荐评选工作。

(二)组织推荐阶段

7月16日—7月31日

推荐评选工作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面向基层、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在确定本级“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名单后,择优向市推荐候选人。

(三)组织评审阶段

8月1日—8月31日

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市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少数民族代表组成评审组,严格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在各县(市)区、相关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由评审组根据事迹材料确定15名候选人。15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将在市民委网站宣传展示。评审组从15名候选人中,最终选树“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10名,“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提名奖5名。

(四)发布结果阶段

9月1日—9月30日

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和市民委将联合组织举办“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发布活动。

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推荐人选可通过市民委微信公众号“四平民族宗教”自行下载首届“四平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按推荐流程填写后,报至所在县(市)区民宗局,由民宗局统一上报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材料盖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民委民族科。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7月31日

联系人:王丽莎 高月

联系电话:0434-3263367

通讯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人民政府3楼东侧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子邮箱:spmw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