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 法治守护成长 我市1个集体3名个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殊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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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 通讯员 宣晓春)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家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对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予以表彰。我市1个集体、3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双辽市关工委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四平市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赵志军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铁东区关工委副主任王德智、铁西区关工委主任齐润山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面对优异成绩,市关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多年来,我市各级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坚持关爱青少年普法先行,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创造了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帮助青少年提高了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 普法教育有的放矢
据悉,“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普法教育活动是由国家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开展的旨在关心下一代成长的重要活动,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近年来,市关工委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积极同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等长效机制,不断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一是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长效规划。成立了“四平市关工委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四平市关工委关于在青少年中加强法治教育的规划》,努力使全市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连续、有效、高质量开展。
二是紧紧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以及交通法规、校园安全知识、校园欺凌与违法犯罪、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等热点、焦点,组织开展系列讲座,不断提高青少年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通过开展学法守法宣誓、升国旗仪式、主题班(团、队)会、法官说法、普法宣传栏(漫画)展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模拟法庭、赠送法律书籍、法治手抄报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学生们走进法律知识“大观园”,努力将法律知识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之中,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一桩桩事迹、一个个典型、一串串荣誉,见证着辛勤和汗水,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不断增强了青少年法治意识,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大幅提升。
发挥“五老”作用 普法教育成效显著
赵志军现任市公安局关工委副主任,2015年退休后,他不顾身上多次伤残造成的疼痛,毅然决然投身到关工委的工作中。他从建立普法基地联系点入手,不遗余力地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并在短时间内建立了市交警、巡警、看守所、拘留所等普法教育基地;完善了基层关工委架构设置和责任规定;聘请79个基层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各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七年来,赵志军带领全体法制副校长,依托普法宣传教育基地为全市200多所大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近千堂。与此同时,赵志军还将自己先后出版的《警旅情怀》《警旅留痕》《无悔今生》等书籍无偿捐赠给年轻民警和学校师生,进行理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由于成绩突出,赵志军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被省、市关工委授予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被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优秀离退休老干部等荣誉称号。
“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作为退休的老党员,应该尽一份义务,出一份责任。”赵志军对记者说,“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我最好的老有所为,也是我最大的老有所乐。荣誉和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只有未来的奉献才是我的追求。我感觉我做得还不够,只要头脑还清醒,手脚还能动,我就要尽己所能为法治中国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赵志军的故事只是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写照。近年来,市关工委积极发挥“五老”作用,紧紧围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牵头组织退休赋闲的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退休老干部,发挥他们尊法、懂法、护法、爱法的优势,充当法治志愿者,深入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取得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