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贴心办实事 实打实解烦忧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百姓办实事侧记 |
|
本报通讯员 费季为 李阳 牛敬良
9月6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先后收到了三面锦旗。每一面锦旗都凝聚着当事人的谢意,更承载了法官们的辛劳。
“感谢王明祥法官的辛苦付出!我们这栋楼的房照问题已经拖了16年了,一直没有解决。王法官接手后,只用了3个月时间就帮我们圆满解决了!四平中院法官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儿!”小区居民王女士激动地说。
2006年,59户居民购买了四平市铁东区某小区11号楼的房子。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房照,这成了困扰住户们的老大难问题。今年6月,住户们向四平中院求助,执行法官经过实地走访,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府院联动共同解决住户们“急、难、愁、盼”问题,经过三个月的持续努力,住户们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照。
“我们也知道这个问题挺难解决的,找到中院后,院里非常重视,特别是王明祥法官接手后,尽心尽力帮助我们协调解决,尤其是大热天儿还带病坚持工作,连口水都没喝,我们特别感动!我们59户住户特别感谢中院王明祥法官和执行干警!”小区业主于女士动情地说。
“田法官辛苦了!谢谢你们!”吉林省某建筑公司代表和法律顾问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局田峰法官手中,并感激地说。
几年前,吉林省某建筑公司投资承建了梨树某企业的工程,工程总造价达2000余万元。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开发,导致拖欠该建筑公司工程款。该建筑公司向四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结算拖欠的工程款。中院审理后,判决该开发商限期结算拖欠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企业处于无能力开发状态,且没有其他资产,只有一块在建工程。田峰法官多次到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排除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先后经过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企业最终接收了现状资产,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在建工程执行难度一向很大,如果没有田法官的执行,我们企业很难继续生存,我代表企业全体员工对田法官和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企业代表握着田峰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迹,不仅仅是感谢,更是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肯定和鼓励。它承载着当事人的认可与信任,也蕴含着人民群众的一份期许和嘱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四平中院将继续忠实履职、砥砺前行,不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