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书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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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我郑重承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职责,以更加规范的执法、更加精准的监管、更加高效的服务、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打造“服务最优、效率最高、执法最暖”的营商环境。
一、深化《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定宣贯计划,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送法入企、线上推送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并安排闭卷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组织执法人员向企业精准解读环保领域权益保障、政务服务优化等内容,推动条例精神入企入心,营造政企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一是精准对接企业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申领、环保设施建设等需求,建立台账、专人对接,打通要素供给堵点。二是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服务质效,对重大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专班服务”,提前介入指导企业解决环保难点,将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最短;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三是畅通企业环保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限时反馈,切实解决企业生态环境保障服务后顾之忧。
三、持续优化环保政务服务。一是深化“一网通办、集成服务”,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环保政务服务环境。二是清理规范环保审批冗余环节和证明材料,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最大幅度压缩办理时限。三是设立“企业环保服务日”,全面推行快递免费送达、午间不间断服务、休息日错时预约服务、容缺承诺服务、告知承诺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首办负责服务等各项便民举措。
四、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柔性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二是推行环保柔性执法,对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以劝导教育、行政指导为主;三是落实“扫码入企”“企业宁静日”制度,实施预约执法、智慧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五、梳理解读落实环保惠企政策。健全环保惠企政策落实机制,确保政策精准直达。一是及时梳理国家、省出台的生态环境领域惠企利企政策,形成“一企一策”服务包,第一时间通过“环保管家”精准推送给企业。二是通过上门解读、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送法规送政策进园区”活动,让企业精准了解环保补贴、绿色转型扶持等政策。三是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全流程跟踪落实,确保惠企红利及时送达,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获得感。
六、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影响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常态化开展作风整治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优环境、强服务、促发展”理念,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二是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线(0434-3266505),公开环保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接到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零容忍”,一经查实严肃追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