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


承诺书
四平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民

《四平日报》(2026年5月19日) 02版

为全面落实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发挥财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结合《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平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我代表四平市财政局承诺:

一、深入宣传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宗旨,全面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和贯彻工作,立足财政职能,规范履职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坚持依法理财、阳光采购、公平竞争,助力打造高效便捷、公平透明的财政服务环境。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坚守财政职能,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惠企专项资金直达快享,精准落实惠企政策。实时动态调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通过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知晓面和透明度。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高质量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收件即受理”政务服务模式。强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全程网办率,增加网上预约办理、物流办理等途径,进一步提升服务便利度和办事效率。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明确执法权责边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扰民等问题。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五、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主动公开惠企政策,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为企业申报上级项目资金提供清晰指引,做到项目资金应报尽报,政策应享尽享。全力保障减税退税降费、直达资金等各类惠企政策兑现,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六、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营商环境建设规定、损害经营主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规定,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树立财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四平市财政局将以此次承诺为新起点,持续提升财政服务质效,用心服务经营主体,助力打造全省优质、一流营商环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