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书 四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百超 |
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平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我代表市司法局作出承诺:
一、深化《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方面。扎实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维度宣贯工作,确保执法、服务人员精准掌握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聚焦经营主体法治需求,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法治宣讲、政策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方面。聚焦企业经营发展的法治要素需求,持续开展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坚决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制约要素流动的制度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台账,确保涉企政策合法合规、衔接顺畅、落地见效,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持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减证便民、提质增效为核心优化政务服务。在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涉企公证“一证一次办”,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政务服务体验。
四、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执法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程序、裁量标准和执法文书。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整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执法流程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梳理解读落实惠企政策方面。全面系统梳理法治惠企政策,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配套措施。通过社会普法、线上推广、入企服务等方式,提升惠企政策知晓率。针对企业在政策享受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将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六、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方面。坚持严管严治,坚决整治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畅通投诉渠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企业诉求,及时回应、高效处置。对损害企业健康发展、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上承诺,我将带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严格履行、狠抓落实,自觉接受广大市民、企业家朋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