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


承诺书
四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王菲

《四平日报》(2026年4月17日) 02版

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平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我代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作出承诺:

一、从严抓好条例宣传,筑牢营商环境法治根基。深入宣传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四平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将其纳入干部培训核心内容,实现全员学习全覆盖。结合民族宗教领域实际,精准宣传有关政策,引导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力强化要素保障,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立足职能强化要素保障,用好民族宗教相关政策,保障经营主体平等权利。主动对接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急难问题,打通要素保障“最后一公里”。加强安全指导与隐患排查,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办理事项“一网通办”。主动靠前服务,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与权限。推行柔性文明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杜绝“一刀切”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严禁滥用职权、乱收费等行为,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五、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落实落地。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利企优惠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精准解读政策,帮助企业吃透用好政策红利。坚决杜绝政策“空转”,畅通反馈渠道,提升政策实效性。

六、切实严防违法违纪,坚决筑牢纪律防线。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廉洁履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核查、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主动接受各类经营主体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理。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