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书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窦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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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平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代表市发展改革委作出如下承诺:
一、《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方面。将《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常态化、解读精准化,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规范服务能力;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让企业明晰权利边界、吃透办事流程,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方面。围绕全市“八个重点产业”发展布局,严格落实“七步工作法”,精准指导企业谋划建设一批打基础、补空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聚焦计划开复工项目,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强化要素保障供给、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精准破解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见实效。
三、优化政务服务方面。严格落实“环节最少、服务最好、效率最高”工作要求,全面执行“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告知”制度,坚决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推动政务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无见面、零跑腿”升级,积极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全力实现极简审批、极速审批、极便审批,切实提升企业审批便捷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纠治和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攻坚行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能力。严格落实“四张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首违不罚”举措,切实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五、梳理解读落实惠企政策方面。精准梳理汇总最新惠企政策,重点落实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技术改造贷款等扶持政策。精细化指导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全程协助做好申报、审核及后续跟踪对接工作,组织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六、处理违法违纪人员方面。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快查处、严问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开承诺、彰显责任担当。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