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本强基 守正创新 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工作记事 |
本报记者 孙莹 通讯员 张大鹏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任务、紧扣民生期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出一批务实管用、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以法治力量护航发展、以制度优势赋能治理,为四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与有力制度支撑。
锚定产业升级,以法治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四平产业发展实际,以立法和监督为重要抓手,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特色产业立法护航,将《四平市换热器产业促进发展条例》纳入今年度立法计划,助力打造“中国换热器之乡”;将农机相关立法纳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推动农机产业规范化发展。推动化工产业协同发展,我市省人大代表牵头提交《吉林省化工产业促进发展条例》立法议案建议,争取省级立法支持,助力化工产业绿色转型、集群发展。强化生态环保监督发力,常态化听取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牵头制定《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联动周边地区开展水生态协同保护,今年将重点开展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执法监督,深化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生态同治。助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融合发展,提交相关建议为都市圈发展建言献策,其中1项建议被确定为省重点建议转交省政府办理。
深化改革攻坚,以精准履职破解民生发展难题。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改革思维赋能人大工作,推动市委改革部署落地见效。激活代表履职动能,首次以重大事项决定形式推进代表特色主题活动,强化代表履职制度支撑。创新联动监督模式,启动市县人大联动监督,构建闭环式监督机制,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制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人事任免办法,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备案审查质效,破解立法“重制定、轻实施”难题。破解民生治理痛点,制定《四平市预付式消费监管条例》,相关做法获得司法部肯定。目前条例已完成一审,即将进入二审。
聚焦乡村振兴,以法治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四平农业大市定位,全方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守粮食安全底线,修订《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推动相关条例落地,强化黑土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良”技术应用,做好“农头工尾、粮头食尾”文章。制定全国首部《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促进条例》,推动玉米产业提质增效。强化立法建议赋能,推动我市省人大代表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立法建议,推动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3项乡村振兴相关重点建议。(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