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法明理解心结 主动还款促执结 |
本报讯(记者 李雪 通讯员 魏熙光)“这钱还了,心里踏实了,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是你们的耐心解释,帮我打开了堵在心里多年的结!”担保人李某在履行还款义务后动情地说。
2015年5月,车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侯某借款13万元,李某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两人均未还款。2017年,侯某将二人告到双辽市人民法院。因车某和李某都不出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车某偿还本金12.8万元及利息,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部分案款,但由于二人长期在外务工、地址不详,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9月,双辽市人民法院启动秋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该案被列为重点攻坚对象。执行干警通过细致摸排,终于找到了担保人李某。在沟通中,干警耐心解释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让李某明白即使钱不是自己花的,作为担保人也要承担还款义务。同时,干警告知他还可以向车某追偿,这让李某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愿意主动履行。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撮合下,侯某自愿放弃近3万元利息,李某一次性支付7.8万元。这起拖了十年的案件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执行干警的专业与担当表示感谢。
相关干警表示,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公平正义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