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编 四平党组织在东北解放战争时期 (一九四五年九月—一九四九年九月) |
党史
道里破坏得更严重。民房多在道外无统计数字,因道外破坏较轻。其次,被炮火震出裂缝,或年久失修,或应行泥抹的土平房,由于房东不了解我们房产政策,不了解房权究将谁属,不肯下本钱,长此以往,房倒屋塌,势必日甚一日。为了动员房东修建房屋,使市民及工商业者有房可住,除了政府重申确定房权外,东户双方合理地规定房租,是一件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旧房子的房租一定使房东得到足够的修理费,并有一定的利润才行。对房东不愿修房,房户只住便宜房子不修理问题,市政府感到如不解决,将会影响城市的发展和群众生活。于是市政府自4月10日起,进行初步试点评议,提高租额工作。一区评了3/4,二区评了5个闾,三区搞完几个试点,四区评完了,初步订立了合同。但是对这样的评议,有些房东、住户不满意。市政府果断停止评议房租活动,召开群众大会或座谈会平定群众的不满情绪,并进一步说明房产政策,实行由群众自己适当地解决房租,力求达到双方同意,政府不定房租数目。过去评议订立的契约双方自行修改,再正式订立合同,向区街政府备案。如发生纠纷时适当的调节。经过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房租情况,确定对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先安定其生活和职业,再协调解决房东修房和适当提高房租。鼓励房主翻修房屋,要占用该地,仍由原主继续使用,政府不收租,亦不收回转租。四平的街基早已划定,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工商区、居民区、机关区等。充分考虑所用成本费及一般房租标准,确定了使建筑者有利可图,又能使人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和四平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的城市管理办法。
1949年1月,辽北省委、省政府及其所属机关迁驻四平,四平市成为辽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二、民主建政,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冬季攻势之后,东北解放战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特别是经过土地改革运动,根据地更加稳固。在这种形势下,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民主选举村、区、县三级政府,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关内干部进驻吉林后,县(市)、地、省三级民主政府相继建立,但是由于处于战争环境和开展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民主建政的工作未及进行,尤其是农村的村级政权,一直由农会代行政权职能。1947年10月“砍挖”斗争结束后,辽北省就开始进行村选建政的试点工作,又由于开展贯彻土地法大纲、平分土地运动,此项工作没有全面铺开。1948年夏季,老区的平分土地运动已经结束,整党和公开建党的工作圆满完成,农村基层党组织已经健全,社会秩序已经稳定,召开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同级人民政府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1948年7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下发《关于准备建政问题的指示》,规定从1948年9月至1949年3月以前,召开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举三级政府委员会。同年8月15日,又颁布了《东北解放区县、区、村人民代表选举条例(草案)》,规定:“县、区、村人民代表会议之代表均由选民按普遍平等直接用无记名投票法选举之”“凡年满十八岁以上之中国公民,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年限、社会职业及财产状况,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审查合格后,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民主建政的第一步工作是选举村级人民代表和政权。为把村选建政工作做好,中共吉林省委决定成立村选建政工作的领导机构——省村选委员会。吉林、长春、四平和附近新区,由于刚刚完成土改或正在进行土改,暂不进行村选建政工作。
各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都把对群众进行民主教育当作村选建政的重要环节,着重对广大群众进行“政权的性质”“政权的重要性”等方面的教育。动员广大妇女参加村选建政运动,是建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民主教育中,各地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妇女也能管理国家大事,同时教育一些男人放弃阻止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落后思想和做法。
四平地区在辽北省委的领导下进行了村选建政工作。农村民主建政之后,城市民主建政工作提上日程。村、区、县三级政府和人民代表的民主选举以及市镇人民代表会议的举行,充分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成形式和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的共同选择,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通过民主选举和召开市镇人民代表会议,使群众提高了政治觉悟,认识到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机关,同时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