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普法进营地 生态理念入人心 |
本报讯(记者 李雪 通讯员 王冬雪)近日,伊通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头道镇河畔露营点,向群众宣传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这片河道的生态保护,不仅有环保部门的监管,更有法律的刚性约束。比如向河道扔垃圾,看似小事,情节严重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面临处罚;要是故意排放污染物,还可能触犯刑法……”宣传中,干警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污染环境、破坏植被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解读“法中理”。他们向围观的群众分发印有法律条文和案例解析的宣传单,针对大家关心的“哪些行为会伤害环境”“破坏环境要担什么责”等问题,逐一细致解答。一位正在岸边休息的孩子爸爸听完讲解后说:“以前总觉得保护环境是大道理,今天听法官一说才明白,原来很多日常行为都受法律管,以后可得多注意,不能再随手扔垃圾了。”
宣传现场,两名中学生走过来主动向法官要了两张宣传单,认真翻阅后表示“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没想到捞个鱼都能学习到这么多法律知识,以后我们不仅自己要注意保护环境,还会提醒同学和家人不能做破坏环境的事”,干警笑着补充道,“生态保护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你们年轻人就是未来的守护者,要从现在做起。”
此次宣传活动中,伊通人民法院干警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更是生态保护的示范者与引导者。他们以专业的法律解读,精准消除群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盲区;用鲜活的案例剖析,清晰警示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活动落幕时,不少游客离园前特意将随身垃圾打包带走,更有人主动拍下宣传内容,直言“要发朋友圈,让更多人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生态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审理案件、惩治违法,更在于通过普法宣传,让法律走进群众,让‘保护生态’成为全民共识和自觉行动。”伊通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通过司法裁判与普法宣传双向发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法治共识”转化为“行动自觉”,为筑牢生态屏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