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


我省发布生育假期成本补贴制度实施细则
全媒体记者 崔圣驰

《四平日报》(2025年6月25日) 08版

日前,我省发布了生育假期成本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再次明确实施育儿假等制度。

据悉,制定细则的总则是为全面贯彻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进一步促进生育女职工产假政策落实,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

《通知》提出,2025年1月1日之后落实我省生育女职工180天产假政策;补贴标准按照每名生育女职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实生育女职工180天产假的用人单位生育假期成本补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国已多次鼓励地方试点育儿假。在“三孩政策”实施前夕,“育儿假”一词,出现在了2021年3月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同年发布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都明确提出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的策略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

育儿假为何重要?市妇婴医院专家表示:“孩子0岁至3岁几乎离不开成人的照护,儿童和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也会因为健康或学业等原因需要成人的时间陪伴。育儿假为缓解家庭育儿焦虑、解决育儿过程中的工作——家庭时间冲突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未落实180天生育假期,采取弄虚作假方式申报补贴资金的,职工可向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举报线索应及时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扣发相应补贴资金。对已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必要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扣发或追回的补贴资金可按照补贴标准奖励给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