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


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刘畅

《四平日报》(2025年6月10日) 07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尤其是强调了法治在其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在当今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此时,法治的作用愈发凸显。一方面,法治能够为改革提供稳定的预期。法律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它明确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行为的准则和界限。在法治的框架下,人们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从而能够更加安心地参与改革。例如,在市场经济领域,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法治能够为改革凝聚共识。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只有通过法治的方式,将改革的目标、原则和路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才能让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则是对改革成果的巩固和保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必须深刻认识到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又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就是要坚持依法改革,确保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每一项举措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改革方案、实施改革措施时,充分考虑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于法有据。不能因为改革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就忽视法律的约束,否则就会导致改革的无序和混乱。同时,对于一些现行法律规定与改革实践不相适应的情况,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扫除法律障碍。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就是要将改革的成果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使法治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积累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总结这些经验和做法,将其提炼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法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共四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