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枫桥经验”激活基层治理 24起物业纠纷案件一次性化解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雪 通讯员 路畅)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24起物业纠纷案件,不仅探索出一条“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效果最优”的化解路径,更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群众诉累。
某物业公司因24户业主连续拖欠5年物业费,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欠费及滞纳金,单案金额从百元至千元不等,总计4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法院迅速启动“涉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由立案庭负责人顾旭玫牵头,针对该系列案件特点,采取“批量调解+个案沟通”模式。
法官深入小区走访,发现矛盾多因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细节(如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存在不满,而引发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原因。
针对业主诉求,法官组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业主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合同权利义务,强调“服务瑕疵不等于拒付费用”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品质,主动放弃滞纳金诉求。
法官选取业主姚某案件先行调解,促成“支付本金+限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其余23名业主均参照姚某案例签署调解协议。
截至3月底,24名业主均按约结清物业费,累计履行金额4万余元。物业公司通过增设楼道保洁频次,维修公共设施等措施,业主满意度显著提升。
法官表示,物业纠纷看似小案,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感。法院不仅要“断是非”,更要“解心结”。双辽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关键小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