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


设立“企业宁静日” 营造护商好环境

《四平日报》(2025年4月9日) 02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宪双)4月3日,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企业宁静日”,有效为企业松绑减负,让企业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专注发展。

“企业宁静日”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据悉,在每月10日至30日的“企业宁静日”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事项、公共卫生等突发应急事件确需开展入企执法检查的,按规定填报《“企业宁静日”执法检查备案表》。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通过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数据、非“企业宁静日”检查频次,监测异常检查行为。同时,将“企业宁静日”执行情况纳入规范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监督民主评议内容,评议结果排名后3位的部门,谈话提醒部门主要负责人。此外,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同步探索“无接触”式监管模式,对被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数据采集、分析处理、远程监控,逐步实现非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减少非必要、接触式执法。

设立“企业宁静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有力实践,是对企业发展的尊重和支持。相信在“企业宁静日”的护航下,我市的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