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庭双案并调 法官“云端”促和解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雪 通讯员 路畅)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一站式”化解两起关联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佟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及不当得利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揽子”协议。庭审中,原告的代理人到庭参与,被告则通过线上连线全程配合,法官以“云端调解+类案并审”模式高效解纷,赢得双方点赞。
双方有两个矛盾,一是代购车辆引争议,2022年8月,赵某以佟某名义贷款14.2万元购买一辆汽车,过户至佟某名下,并每月转账5093元委托佟某代还车贷。2024年8月,双方约定由赵某支付尾款5万余元后过户车辆,但佟某收钱后拖延还款及过户。赵某无奈起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车辆权属并追偿尾款。二是微信借款拖欠,2023年1月,佟某因资金周转通过微信向赵某借款一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后,赵某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
法官了解该案后,认为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审理两案。考虑到被告佟某身处外省,法官决定启用互联网法庭,并提前指导双方上传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购车合同等电子证据。赵某代理人刘某(配偶)携带纸质证据到庭,现场展示微信转账截图、购车贷款流水,强调佟某“屡次失信”。佟某通过视频连线承认欠款事实,但辩称“经济困难导致拖延”,对车辆过户则解释“因贷款未结清,无法操作”。
针对佟某“无力一次性还款”的困境,法官建议,借贷分期偿还。一万余元欠款自2025年5月起每月末前偿还一千元,减轻被告压力;车辆贷款“代偿转债权”,由佟某限期清偿剩余车贷2万余元,完成后立即配合过户。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车辆查封,甚至影响未来贷款就业。最终,双方接受调解。两案受理费由赵某自愿负担,体现和解诚意。
相关法官表示,两起案件是双辽市人民法院深化“互联网+多元解纷”机制的缩影。通过“云端并案调解”“电子证据直传”“在线签字确认”等举措,实现当事人“零跑腿”、纠纷“一网清”。未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拓展智慧法庭应用场景,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