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


《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四平日报》(2023年9月20日) 02版

《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五年,为了全面、客观、深入、细致的了解《规定》的实施情况,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认真、客观、公正的填写问卷。问卷填写后请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寄回,邮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1719号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136000。

被调查者情况:

地址:

年龄: □20岁及以下 □21~30岁 □31~60岁 □61岁及以上

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中专或大专 □本科 □硕士及以上

职业: □公职人员 □事业单位人员 □国企职工

□公司职员 □个体户 □学生

□自由职业 □其他

本区域内居住时间: □3年以下 □3年以上

1.您对本《规定》的知晓程度如何:

□比较了解 □一般了解

□知道但不了解内容 □在这次调查前不知道

2.您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本《规定》的:(可多选)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 □政府部门宣传

□社区和单位宣传 □公共场所的广告牌、电子屏幕

□通过本次调查 □其他

3.您所居住的小区小广告张贴发布情况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变好 □没有改变 □变差 □不清楚

4.《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小广告的发布行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改善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您认为法规制定目的是否实现?

□充分实现 □较好实现 □基本实现

□少部分实现 □完全未实现

5.对违法发布小广告行为,您是否知道通过何种形式向哪一机关投诉和举报?

□知道 □不知道

6.您认为哪些措施可以治理小广告发布乱象:(可多选)

□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执法处罚

□增设对市民的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反馈机制

□其他

7.您所在社区、小区是否设置小广告发布载体?有关部门是否告知过?

□经告知而知道 □自己主动了解而知道,未被告知

□不知道,未被告知

8.您现在是否发现还有违法发布小广告现象?

□经常发现 □偶尔发现 □未发现

9.上述现象是否有人管理?效果如何?

□有人管理并及时改正 □有人管理但拒不改正

□无人管理无改正

10.您认为《规定》是否符合我市当前实际?

□非常符合 □较好符合 □基本符合

□部分不符合 □大部分不符合

11.《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设置了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等处罚措施,您认为这样规定是否有必要、治理效果是否明显?

□有必要,很明显 □有必要但效果一般

□没必要,没有效果 □不清楚

12.《规定》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发布小广告中标明的通讯工具号码,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书面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有关电信部门应当恢复该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您认为本条款设置是否合理、有效?

□合理、有效 □合理、没效 □不合理、有效 □不合理、没效

13.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执行《规定》时,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问题很突出 □存在个别问题 □不存在

□不方便回答 □不清楚

14.您对《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有何具体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