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的路径和举措 王婧媛 |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农民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人的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根本。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单是要实现物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人的现代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理念,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关键要依靠农民,关键在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农民的观念和意识。这就要求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更要加重视农村素质教育,逐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学习让农民在自我技术、自我能力、自我素质上得到提升,加快培养一支有技术、会管理、爱农业的新型现代化农民队伍。要不断加强农业与科技的融合,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各级政府要切实改变“替人民做主”的农村工作作风,始终坚持人民导向、服务导向,注重从思想上引导农民,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意识,拓展农民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实际问题,缩小城乡差距,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在创新策略方法上求突破,切实有效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坚持树立系统思维观念,推动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只有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我的发展。农业农村的发展不仅仅是农民的事,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所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也包括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何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是决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村要向更高水平发展,必然会出现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农村原有的基层治理结构和农村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之间的不协调也不断显现。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行事规则主要依附于人情、血缘、民俗等非制度化因素,导致农村基层治理缺乏公共约束力,公共权力行使不规范,治理主体的决策和权力实施过程中缺少必要有效的监督,造成治理的目标难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用好系统思维,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准确把握客观实际,把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增收等各个环节统筹好、协调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量,鼓励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关键是要培育自治精神,根植法治意识,强化道德引导。这就需要基层政府提高服务意识,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自治,坚持法治为本的乡村治理观念,营造全新的乡村德治氛围。需要在增强农村社会的文化活力上下更大的功夫,坚持走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化乡村文明建设,让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最终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构建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这是方向,也是目标,必须牢牢把握住,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把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势,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同时要注重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观光等乡村特色产业,努力寻求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平衡点,最终找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和谐发展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