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载气瓶办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通告 |
各车载气瓶使用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车载气瓶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现就车载气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车载气瓶使用单位(个人),请于15日内到四平市政务大厅办理车载气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逾期未办理的,按照法律法规一律不予充装。
2.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检验不合格气瓶一律不予充装。
3.各充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车载气瓶充装前后严格进行检查,确保气瓶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各车载气瓶加气站名称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红嘴加油加气站
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开发区大路加气站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英雄大路加气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新华大街加气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四梨加气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七道街加气站
7.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石油分公司一马路加气站
8.吉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北外环加气站
9.吉林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南外环加气站
10.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君正加油站
11.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盛加油加气站
12.四平悦达加油站
13.四平市恒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4.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输配站
15.四平市锦兴液化气站
16.长岭县博众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四平上海路加气站
17.吉林省天越燃气有限公司四下路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