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


能动履职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四平日报》(2023年8月2日) 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赵静怡)近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民事组在办理一起执行监督案件时,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维护了司法权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11年3月24日,王某、何某从宋某处借款2万元并约定利息1.5分,同时约定于2012年3月偿还,借款到期后,宋某起诉二人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双辽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宋某借款本金2万元,并同时给付借期内利息款及逾期利息款9000元,共计2.9万元。宋某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直未执行到位。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介入后,对这起执行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详细审查了案件的执行过程,询问了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生活环境、生存状况等进行了走访调查。经了解,宋某作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已年逾七十,目前卧病在床,依靠儿子照顾生活。其妻子在等待执行的漫长时间内,因思虑过重、积劳成疾过世。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发现此案执行双方存在和解可能性,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良性沟通,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利益平衡点,并结合案件事实、执行情况,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成本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耐心的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民事检察和解并非一蹴而就,必须综合采取多种方式,运用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群众智慧开展。”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介绍,本案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介入,秉持“小案”不小办的思想,深入调查、积极调解,将“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人和”,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枫桥经验”,做到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让调解双方都达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