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四平市世英实验中学范围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的公告 〔2023〕7号 |
四平市世英实验中学用地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拟占用四平市世英实验中学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用于电商产业园项目建设。四平市世英实验中学使用权面积为21249.5平方米,详见不动产证、相关批复及占地现状图。经市政府2022年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收回四平市世英实验中学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注销土地登记。自公告发布日起,涉及已登记发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由拆迁单位依据市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同时将土地使用证交给拆迁单位,由拆迁单位统一交给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收回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土地补偿、权属纠纷及抵押查封等全部由拆迁单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由拆迁单位自行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征地拆迁结束后,市政府收回该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