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结硕果 初心不改谱新篇 ——铁东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记事 |
本报通讯员 东宣
铁东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严格践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司法工作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发放宣传品、街头走访、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系统的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宣传《宪法》《民法典》《消防法》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开展普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88次,共悬挂宣传活动横幅122条,发放普法宣传书籍7500余份、普法宣传单30000余份。组织召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座谈会。律师团队就各位民营企业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为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经济,防范经营风险,壮大企业经济规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
印发了《铁东区行政执法规定》,认真修改和完善了379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了11个部门379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并完成公示。认真执行《铁东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需要换发和申领证件的单位和人员对照编制册逐一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组织249名需要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换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进行发证。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全面深化
民政府为铁东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建立了石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负责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执法人员23人。为提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其原有的执法设备基础上,区司法局为其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集中存储终端1台;“一个场所”:在石岭镇人民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接件窗口”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指派、一个窗口转办,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接收办理效率;“一套流程”: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对接件、指派、立案、调查、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规范,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汇编、公示行政处罚流程,优化、细化、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一个执法目录”:规范梳理乡镇行政执法目录清单,依法依规梳理形成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目录清单。乡镇现有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0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处罚94项;“一个执法卷宗”:参照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执法文书,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集中培训,并指导石岭镇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格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确保执法案卷管理统一规范;“一套评价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反馈意见,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按照“七个一”工作要求,推进县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个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四平市铁东区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稿)》,依据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试点工作;“一支队伍”: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制定了《四平市铁东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石岭镇人
政府法律事务水平全面进步
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始终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力求使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制度合理、合法、合规,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下发《2022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四平市铁东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通知》两个文件,以确保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合法性、计划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审查论证,保障决策的合法性。
严格对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区司法局法规科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措施和合同协议共计54件,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办理各类涉法事务。发挥区法律顾问团作用,为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53份,顾问团律师参加涉法会议22次,出庭应诉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