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零”距离 “典”亮新生活 ——双辽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侧记 |
本报通讯员 郑嘉萱
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相关内容,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由双辽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市司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郑家屯公园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从现实案例入手,结合高空抛物、宠物伤人、高铁霸座等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能直观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检察院工作人员从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入手,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对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在交流互动环节,相关工作人员还耐心地解答了群众关心的遗产继承、子女抚养等法律问题,加深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引导其利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养成尊法、守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习惯。悬挂的条幅和宣传板吸引了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读本、围裙、毛巾等宣传品。
双辽市法学会、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案例分析、解答疑问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用简单明了的方式重点宣传了《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内容,详细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帮助广大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由双辽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对幼儿园的教师就《民法典》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常识进行了解读,通过“视频+讲解”的方式,让教师直观地了解《民法典》相关法律条例,了解法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和儿童的法治观念,向他们讲解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应该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做到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网”。
由双辽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工作人员运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双辽欧亚购物中心的员工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讲解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以及涉企业纠纷、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职工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普法零距离,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社会知晓度,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老百姓自己的法典、是群众生活必备的“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