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


提升数字素养 守护数字安全

《四平日报》(2023年5月24日) 08版

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指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安全保障、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

在我们享受便利的同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面对这样的大环境,我们应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请收好下方小贴士。

1、不在公共WIFI上进行个人转账、个人身份信息登录等危险操作;

2、在处理快递单等含有个人资料的文件时,先抹掉个人信息在丢弃;

3、网络上留电话号码时,数字间用“-”隔开,避免被搜索到;

4、不要随意扔弃或出售未经处理包含个人信息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5、注重他人个人资料与隐私数据的保护,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

6、尊重数字版权,形成数字版权意识,不使用、下载、传播、转发各类侵犯数字版权的数字资料;

7、在网络社交中使用文明用语,不随意辱骂他人,不进行人身攻击,不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

8、不在网络上传播散布虚假信息,遵守有关法律和管理办法;

9、《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来源:科普中国)